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病房楼配套设备采购二十五质疑答复函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病房楼配套设备采购二十五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广西莱芙昊夫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丽芳
委托代理人:蒙庆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叠彩路8号机关大院1号楼307室
电话:188*****414
广西莱芙昊夫商贸有限公司:
我司于2023年11月13日收到贵公司现场递交的“关于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病房楼)配套设备采购二十五(FCZC2023-J1-*****-GXDH)”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质疑内容高度重视,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因采购计划调整,故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详见本项目终止公告。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质疑人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标签: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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