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背景:

2021年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91号)明确,在总结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一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规范。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相关工作部署,摸清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5月印发了《长沙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应确保向长沙市局汇交清查成果。为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拟通过招标确定一家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浏阳市全市储备土地资产进行清查服务。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一是掌握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家底。以 “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利用已有各项专项调查(清查)中资源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专项成果,统计各类资产实物量,估算价值量,建立储备用地专项清查数据库,全面掌握储备用地家底;二是为推进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夯实基础。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为下一步建立浏阳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年度报告制度、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2021年底正式下发)

2、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91号)

3、《湖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法》(2019年10月)

4、《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资产摸底专项调查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12月)

5、《长沙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长资规发﹝2021﹞38号)

6、GB/T *****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7、GB/T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8、GB/T ***** 农用地定级规程

9、GB/T ***** 农用地估价规程

10、GB/T *****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11、GB/T *****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12、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

13、TD/T 105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14、GB/T 9649 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

15、GB/T *****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16、GB/T *****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17、GB/T *****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18、《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

19、《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

20、GB/T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1、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

清查范围及对象

1、清查范围:浏阳市县域,总面积5007.75平方公里,下辖32个镇、街道。

2、清查对象:根据浏阳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及最新的技术指南,明确本次清查对象为浏阳市储备土地专项资产清查。 储备土地是指产权清晰的政府储备土地,即政府已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等。

工作内容

1、基础数据收集(包含且不限于):收集的相关数据分为底图数据和专项数据,底图数据为:1、最新国土变更调查底图;2、土地利用现状图。专项数据为:1、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矢量数据;2、已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矢量数据;3、产权清晰的政府储备土地,即政府已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矢量数据;4、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矢量数据等。

2、实物属性信息清查: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及地块规划信息。其中地块基本信息的清查指标有7个,分别包括地块名称、地块编号、收储或征收批准时间、收储或征收批准文号、所在行政区、地块面积、地块坐标;地块规划信息的清查指标有5个,分别包括是否有规划条件、规划用途、规划容积率、规划建筑面积、规划土地面积。

3、价值属性信息清查:包括地块资产信息、地块状态信息和地块成本信息。其中地块资产信息的清查指标有4个,分别包括地块是否位于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地块对应的基准地价级别、地块对应的基准地价内涵、地块对应的适用基准地价水平;地块状态信息的清查指标有2个,分别包括地上物情况、前期开发情况;地块成本信息的清查指标有3个,分别包括土地储备预算总成本、土地储备已发生成本和土地储备需继续投入成本。根据储备土地是否具备规划条件以及所处开发阶段,估算储备土地的经济价值。

4、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按照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分为已出让的土地,已划拨的土地,以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等方式已供应的土地,未供应的土地及应情况不明晰的土地等5种情况,在进行资产经济价值估算的基础上,探索按照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

人员配备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为确保本项目按质按时完成,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分五个阶段。初步拟定时间安排为:暂定12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工作方案准备阶段(1个月):根据清查技术规程和部署要求,编制《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和技术要求;组建清查工作技术工作组,进行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技术培训,并召开项目组全体动员会;梳理汇总各类清查工作所需资料,形成《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各类资料的名称、类别、格式、坐标、时点、来源等。

2、资料收集整理阶段(1个月):收集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所需资料和数据;对获取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确保资料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适用性。

3、资产清查核算阶段(6个月):分储备土地类型制作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工作底稿;启动实物量清查统计工作,通过空间数据整合处理,确定资源资产的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量属性信息,形成资产清查实物量基础数据;调查获取价值属性,基于实物和价值属性数据,依据价值估算方法,对储备土地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完成成果展示系统建设功能及需求梳理。

4、数据建库及检核阶段(2个月):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完成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分类专题数据库建设;对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数学逻辑进行核查,并进行数据汇总与统计,形成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汇总结果。

5、成果形成及验收阶段(2个月):完成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主体成果报告及专题报告的编写工作;建立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台账,制作资产清查相关专题图件;汇总生成上报数据库并提交相关部门质检;完成成果上报、初步验收、数据检查入库、成果汇交等工作。

成果要求

1、文字成果

(1)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报告;

2、数据成果

(1)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汇总数据;

(2)浏阳市储备土地资产清查数据库。

3、成果形式

正式成果提交电子文件光盘肆份,纸质装订成果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按需提供。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递交成果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

提供较强的服务能力,配备较强的技术队伍,为项目后续提供免费质量维护,在质保期(一年)内,要求7*24小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需通过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相关技术规定验收汇交成果数据。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成果须经上级部门验收通过,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付款人: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付款方式: 由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支付(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全部款项的40%,完成项目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全部款项的40%,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量,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所有款项。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供应商保证其提交的项目成果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成果对第三方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数据保密制度,签订合同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如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数据泄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际投入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人员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更换。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更换的人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位。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储备土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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