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其他装具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5: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53*****369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采购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沙尔沁镇小平南路与阳光大街交叉路口往东约17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腾主任 0471-*******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女士 153*****369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箱递交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C-2023-11-0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竟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调试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箱递交资料

方式:通过邮箱递交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采购文件编号:HXGC-2023-11-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附件

1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届满的除外),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发送签字盖章的下列资料扫描件到*******@qq.com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供应商能够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如竞标人为当年成立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

4、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请按顺序将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发送一个PDF即可,上传时文件全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须在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30前发到指定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即可获取,需在邮件正文中明确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迟交及不全的资料拒绝接收,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发布媒体为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53*****36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地 址:呼和浩特沙尔沁镇小平南路与阳光大街交叉路口往东约170米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腾主任

联系电话:047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地址:呼和浩特沙尔沁镇小平南路与阳光大街交叉路口往东约170米        

联系方式:腾主任 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环球中心3号楼7层710号            

联系方式:贺女士 153*****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153*****3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救援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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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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