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2 至 2023-11-28
撰写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诗衡
(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1)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一)通过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评审确定并公示沈阳市于洪区获得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后,甲方按政府拨款进度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的100%。

(4) 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如下:

1.按照《辽宁省城乡交通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针对基础设施一体化、客运服务一体化、货运物流一体化创建任务进行现场调研,完成政府部门、社会企业等调研,明确创建基础,分析确定创建优势方向,确定创建重点工作任务和建设任务。内容如下:

(1)省级示范县创建可行性研究:调查研究沈阳市于洪区经济社会和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概况、开展示范县创建的工作基础和创建优势调研。

(2)省级示范县创建思路及目标构建:构建创建总体思路和原则,提出创建目标和具体指标。创建思路应体现当地特色,创建目标应当列明现状值和创建期满后应达到的目标值。

(3)省级示范县创建任务和规划编制:对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提出具体创建任务,列明重点支撑项目,明确进度和资金安排。

(4)省级示范县创建保障措施编制:编制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配套的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宣传推广等措施的相关方案。

2.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申报通知要求和时间,编制省级《于洪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3.协助开展一体化创建省级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包括对一体化创建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河路3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A529)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周爽
电 话: 024-********

标签: 创建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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