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定点修理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车辆维修定点修理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对车辆维修定点修理单位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定点修理单位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LHKLB-F1008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标包,遴选2家单位作为年度车辆维修定点修理单位。主要内容为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技术支援服务。服务车辆包括:小汽车、指挥车、大轿车、运输车、叉车、炊事车、工程车(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共计100余辆;服务项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服务要求包括:7×24小时响应车辆保养、维修、配件更换及道路抢修等服务,并免费提供洗车、内饰清洗、补胎、救援、搭火、充电、检测服务、事故车维修和上门技术支援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如招标文件技术册内容与本公告项目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3服务地点:山西省侯马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3.具有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具有2022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5.具有2022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4.6.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投标;
4.10.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1.特定资质要求:具备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或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明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①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
②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第4.3.、4.4.、4.5.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与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5.2.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70号汇镪磁材大厦11层1111号(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3.发售方式:投标人应授权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提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说明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近一年专业会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5)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及以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
(6)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8)非进口品牌及产品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保密承诺书》(附件1);
(11)提供投标人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①附件1模板,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提前领取。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第(3)、(4)、(5)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③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的评审结果为准
④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
5.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层会议室。
6.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层会议室。
8、信息发布媒体: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9.联系方法:
9.1.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70号汇镪磁材大厦11层
联系人:张国钊、杨宝生、申悦
电 话:158*****344/0351-*******
9.2.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王振华
电 话:153*****385
标签: 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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