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EPC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襄阳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EPC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EPC总承包XYGSJSG-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SY-*********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襄阳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襄阳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3]6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阳市港航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襄阳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为处理溢油能力50吨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共包括浮式设备库、多功能回收船,应急服务范围为100km;浮式设备库库房面积403㎡,配备主要包括应急卸载、围控、机械回收、溢油清除、后勤保障等设备、材料等溢油应急设备,内选配相应应急运输车、叉车等工艺设备;码头水工结构主要包括接岸桥台及钢引桥;配套建设包括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襄阳港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EPC总承包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交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招标内容:①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施工图预算、消防专篇、安全专篇、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②施工内容包含:具体以批复的施工图为准。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含趸船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XYGSJSG-1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由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视为同时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存在以下关系:(1)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管理关系的;(3)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jyzx. xiangyang. gov. cn/)和襄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港航发展服务中心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路49号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储先生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bsp&nbsp&nbsp&nbsp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陈先生
&nbsp&nbsp&nbsp&nbsp电话:188*****408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利民路1号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黄科长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nbsp&nbsp&nbsp&nbsp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管理科
&nbsp&nbsp&nbsp&nbsp电话(传真):0710-*******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箱:
2023年11月2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资质合计应满足上述要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其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满足上表第1、2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满足上表第1、3、4项的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3000万元;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情况为准,需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如为独立投标人,至少具备下述设计和施工业绩要求如下之一:

(1)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

(2)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业绩要求如下:

(1)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单位);

(2)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

注:1.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2.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任务分工提供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5.“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或施工信用评价均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填写,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

1

高级职称,港航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

1

中级职称,具备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安全负责人

1

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采购负责人

1

中级职称。

注:1.须提供拟派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须提供拟派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附录6 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设计)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总图设计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工程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水工)

1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装卸工艺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

注:本表其他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评审的内容,仅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核查的依据。中标之后,发包人将进行核查,如果填报的其他主要人员低于上表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无条件增加,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更换。


附录7 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施工)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港航专业工程师

2

港航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

土建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

合同计划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合同计划工作5年

质检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港口工程质检工作5年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从事类似工作3年以上

安全环保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5年工作经验,负责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负责类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2年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本表其他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评审的内容,仅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核查的依据。中标之后,发包人将进行核查,如果填报的其他主要人员低于上表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无条件增加,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更换。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全部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3年财务状况、近3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技术文件。

5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

6

报价唯一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8

营业执照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9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1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资质合计应满足上述要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其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满足上表第1、2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满足上表第1、3、4项的要求。

12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3000万元;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1;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情况为准,需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3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如为独立投标人,至少具备下述设计和施工业绩要求如下之一:

①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

②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③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④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⑤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⑥“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业绩要求如下:

①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单位);

②近3年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码头工程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

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④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交(完)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任务分工提供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⑥“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

信誉

1)如为独立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④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或施工信用评价均未被列为D级。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2)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之一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④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或施工信用评价均未被列为D级。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填写,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15

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港航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职称;

(2)具备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4、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职称;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

5、采购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职称。

6、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须提供拟派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16

投标人身份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7

利益冲突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18

履约期限、质量目标承诺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1.3.3项规定

19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0

权利义务

不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21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公告第3.2、3.3款规定的应当被否决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标签: 应急设备 总承包 溢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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