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及食堂室内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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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及食堂室内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及食堂室内配套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194号、龙发改审【2023】7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海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山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对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餐厅、厨房等进行室内提升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73㎡,行政服务中心A区〔工人文化馆(行政中心)〕第一层装修面积4343㎡;行政服务中心A区〔工人文化馆(行政中心)〕第二层装修面积738㎡;行政服务中心B区〔图书馆(行政中心)〕装修面积1911㎡;餐厅装修面积490㎡;厨房装修面积191㎡。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612.73万元,其中建安投资2264.1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7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73㎡,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本工程项目规模为中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含暂列金******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46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日期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达到漳州市市级优质工程(水仙杯)标准及福建省省级优质专业工程(闽江杯)标准(具体评定奖项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应提供截图并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⑦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⑧依据闽建筑[2019]16号关于计价软件加密锁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四、2019年8月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必须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应当作为否决条款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只有上述条件全部符合才准予参加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⑨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00%)(含6.00%,不含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漳建筑〔2021〕12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接受纸质保函;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4楼1414-1416室,邮编:******

电子邮箱:zjhyzz2018@126.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 华思贤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食堂室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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