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顾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顾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
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提供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及研发项目管理顾问服务(详情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业务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内容;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自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完税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自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需求响应表(附件3)、询价记录表(附件4)(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成交规则。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5)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胶装报价文件并密封,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和壹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介质(光盘或U盘等)于2023年11月24日前(含当日)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一号办公楼217办公室,广西环科院总工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子伦
联系电话:0771-*******
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附件:1.采购需求
2.服务承诺书
3.需求响应表
4.询价记录表
5.综合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21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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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
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提供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咨询及研发项目管理顾问服务(详情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业务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内容;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自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完税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自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八)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需求响应表(附件3)、询价记录表(附件4)(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成交规则。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5)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胶装报价文件并密封,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和壹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介质(光盘或U盘等)于2023年11月24日前(含当日)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一号办公楼217办公室,广西环科院总工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子伦
联系电话:0771-*******
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附件:1.采购需求
2.服务承诺书
3.需求响应表
4.询价记录表
5.综合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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