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巡查项目
2024年度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巡查项目
招标公告
2024年度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巡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度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巡查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4年度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巡查项目
2.2工程地点:海宁市
2.3质量要求:(1)第三方巡查:合格,具体满足业主要求;(2)分户验收:符合《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40-2017)等相关规定要求
2.4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第三方安全监督巡查服务(包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欠薪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及分户验收等相关工作。
2.6招标估算约: 6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涵盖项目管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施工管理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0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民广场C5座7楼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 //
2023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涵盖项目管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
4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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