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单位政府(第三次)招标公告

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单位政府(第三次)招标公告


受奉新县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的委托,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奉新县遴选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单位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具有本项目资质的企业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JXFXCG-2015-250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奉新县遴选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单位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2.服务采购需求: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三部分采购清单)。

奉新县遴选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单位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年限
采购需求

1
JXFXCG-2015- 250
奉新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1
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招标范围内服务价值预估额:840万元

三、投标方需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正式财务人员;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具有本项目相关业务范围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专门机构(含分支机构)且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书(原件),分支机构须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等经营条件,有正式管理人员3人以上,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业务的合法公司(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在项目所在地工作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具有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9)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0)提供银行保证金进账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专门机构(含分支机构)且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2)以上资料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投标时投标文件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投标文件字样,一式五份,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

四、标书认购:

1,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止到奉新县狮山大道304号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出具投标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2月1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汇出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本次参加项目的招标编号和完整的付款单位的名称。(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保证金帐户名: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明月北路支行

账号:2007 2721 1849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注:投标单位需到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好退款手续)。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投标人所投服务必须能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期完成服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采购人对服务项目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并备案后一周内退回。

4.投标人标书上所盖公章必须为所投公司的行政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所投标书。

5、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向代理公司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标书无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没有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的。

七、开标流程

1.开标前由专家组成的磋商小组先进行资格审查,

2.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服务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 磋商小组根据服务响应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服务响应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评标、定标原则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取投标人服务响应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书

(1)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2)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3)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2.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采购合同一式捌份,由甲、乙、奉新县政府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各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十、标书投送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检察院斜对面)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友娥 联系电话:187*****877

采 购 人 奉新县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许媛媛 联系电话: 159*****621

监督管理机关: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

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

2016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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