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食堂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食堂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食堂配送服务 | ||
项目编号: | 2313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为解决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食材供应问题,保障员工的用餐品质,拟对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本部及各项目部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进行采购。 | ||
公告名称: |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食堂配送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96 | ||
交货期说明: |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配送范围包括:公司本部食堂、坪山项目部、宝安2标项目部、高速公路沿江基地; 第二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配送范围包括:公司本部食堂、高速公路项目部以及招标人指定的深圳市内的其它配送地点,具体地址由招标人另行确定。 | ||
招标/采购范围: |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公司本部及各项目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配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蔬菜、鲜肉、水产、豆制品、大米、食用油等。配送服务分为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配送范围包括:公司本部食堂、坪山项目部、宝安2标项目部、高速公路沿江基地; 第二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配送范围包括:公司本部食堂、高速公路项目部以及招标人指定的深圳市内的其它配送地点,具体地址由招标人另行确定。 重要说明:1.若因招标人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原因,导致配送服务地点减少或增加,投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实际指定的服务地点配送(所有指定地点均在深圳市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2.本项目禁止中标单位中标后进行转包及分包,如中标单位有转包或分包行为,一经查核,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非法转包及分包的相关法律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处罚。 | ||
资格条件: |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自有或租赁冷链运输车辆; 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三)同类项目经验要求 :无 (四)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不存在与本招标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3.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获得本项目的“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潜在投标人”身份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高工 | ||
联系电话: | 139*****260 |
标签: 食堂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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