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一厂结构更新一期涂装车间电梯招标公告

工厂一厂结构更新一期涂装车间电梯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一厂结构更新项目一期涂装车间电梯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QH-ZB-*******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一厂结构更新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函字【2014】0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涂装车间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一厂结构更新项目一期涂装车间电梯采购。

2.2货物基本描述:

序号

名称

载重量

速度

层站

1

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

3000公斤

0.5米/秒

3层3站4门

2

汽车电梯

5000公斤

0.5米/秒

5层5站6门

3

液压载货电梯

3000公斤

0.5米/秒

4层4站4门

4

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

3000公斤

0.5米/秒

2层2站3门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采购4台电梯,包括但不局限于电梯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及对使用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和验收合格后12个月的维保等,电梯安装时的结构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电梯厂家中,对电梯相关土建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对自身设备导致的电梯井道及相关建筑结构包括楼层招唤箱预留位置及尺寸、电梯门口处的包边、地面修复、电梯井机房与设备如有问题的土建整改费等的土建更改费用应计入投标总报价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内货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15内完成安装及调试运行。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涂装车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投标人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货梯C级、汽车电梯B级、液压货梯C级)。(相关参数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4)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货电梯、液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相关参数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的代理商;注:投标人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4)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货电梯、液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

(5)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第3.1条款中(1)、(2)、(3)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人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华天大酒店(长春市景阳大路22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张文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张迪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49

2016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众汽车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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