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吴忠市大气热点网格环境监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吴忠市大气热点网格环境监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大气热点网格环境监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生态环境舆情监控服务

采购单位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09: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3室
预算金额 ¥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婷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丽华、155*****62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宸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25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婷、0951-*******
附件:
附件1 项目登记回执单(1).docx

项目概况

吴忠市大气热点网格环境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将磋商公告附件项目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邮箱nxcz2502@163.com登记,所登记的供应商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或资料不全者不予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Z-23CG-15

项目名称:吴忠市大气热点网格环境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气热点网格环境监管服务(具体内容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将磋商公告附件项目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邮箱nxcz2502@163.com登记,所登记的供应商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或资料不全者不予登记。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潘丽华、155*****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宸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2502号            

联系方式:王婷、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

电 话:  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管 热点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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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宸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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