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食堂对外购买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食堂对外购买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现对食堂对外购买服务项目(重新比选),进行国内比选采购。

一、采购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数量

备注

1

1-1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食堂对外购买服务项目(重新比选)

详见“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

中标后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签订合同。

二、报价人基本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者,有能力提供餐饮服务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3)食堂服务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合同签约前提供)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非个体经营者的,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3个月(不含截止日期当月)报价人为报价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报价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个体经营者)的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个体经营者)和授权报价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个体经营者)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5)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报价人, 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必须包含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或由工商盖章确认的企业内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或原件),或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网络查询为准](若有)。

(6)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的报价(若有)。

(7)若报价人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和征信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应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从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采购人提交15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开户行: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分社,账号:901*****300100*****35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附上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于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止,通过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名。

(2)请报价人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 8:30(北京时间)前完成线上加密报价流程,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请报价人于2023 年11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起至上午11:30(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解密报价文件,逾期解密的报价人将被视为放弃参与报价。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u.fjgdwl.com/helpCenter?ftype=3)“帮助专区”。

四、报价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

五、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8:30。

联系人:王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

招标监督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1-********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标签: 食堂对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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