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场高铁及地铁列车振动、列车风及列车过站噪声影响分析和实测招标公告
新机场高铁及地铁列车振动、列车风及列车过站噪声影响分析和实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青岛新机场高铁及地铁列车振动、列车风及列车过站噪声影响分析和实测项目招标,建设单位委托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具体实施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2.工程地点
青岛市西北,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3.资金来源
政府投入、企业自筹,项目资本金40%,其余自筹。
4.招标内容
对高铁列车通过时航站楼及相关区域由轮轨振动和列车风引起的振动响应及噪音进行分析和计算,对相关结构的安全性和人员的舒适性进行评价,对列车风引起的动风压进行模拟计算,给出相关结构的设计风压荷载并对站场围护结构的安全性进行计算和评估。并对机场运营后的列车振动及列车风影响进行现场实测和对比分析。
5.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投标人具有机场、高铁站房等结构的列车振动及列车风影响分析(同一项目中须同时包含列车振动和列车风分析)的项目业绩;
5.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5.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6.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3上五年度担任过机场、高铁站房等类似结构的列车振动及列车风影响分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10.投标报名
10.1报名资料包括:
10.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10.1.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0.1.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1.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10.1.5同类项目业绩的委托合同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0.2请各投标人于2016年 1 月 31日至2016年 2 月 4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及报名表(见附件)至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机场路1号现场报名。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2016年 1 月 31日至2016年 2月 4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同类项目界定
13.1 投标人上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13.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13.3上五年度投标人具有机场、高铁站房等结构的列车振动及列车风影响分析(同一项目中须同时包含列车振动和列车风分析)的项目业绩。
14.投标标段要求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项目作为整体进行招标。
15.16.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机场路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机场路1号
联系人:邵工、刘工
电子邮件:haojinhaisn@163.com
开户行名称: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胶州市支行云溪分理处
2016年 1 月 31 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请填写)
报名人 (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详细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手 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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