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含山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含山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等 回收处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我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回收处置项目(详见附件)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且符合资质条件的厂商或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含山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回收处置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需求:含山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制品回收处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要求

      4.预计量:2023年全院产生未污染塑料输液瓶(袋)全年约12吨,透析桶全年约*****个。

      5.服务期限:二年(1+1),一年合同期满,经院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达到规范要求,即终止合同。

      6.评标办法:价高者得。按输液瓶(袋)回收重量和透析桶回收数量的报价最高的为成交单位,投标人自行考虑,审慎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用玻璃瓶、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废塑料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履约所需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产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类似业绩至少一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并盖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报名、询价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至2023年11月 27 日上午12:00截止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fanwu1980@sina.com且须电话告知招标采购办(电话:159*****920),招标采购办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未递交报名资料,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含山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递交文件方式:

      方式一:现场递交,地址:含山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方式二: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快递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收件人:范老师 159*****920。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在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时前送达至招标采购办,否则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报价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诚信投标承诺书;

      (6)服务承诺书。

      (7)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上述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书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结果。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有效材料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有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报价函做无效处理。

      3.本询价文件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未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4.报价书内容除签名部分均需打印不得以手写方式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5.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均包括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税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产生的人工、车辆、清运等均包含在报价中。

      7.投标人如对本询价文件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需标明清楚。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应分别装订且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同一袋内、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将被拒绝接收。

      五、确定成交单位的原则和要求: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成询价评委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固定价格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按回收塑料输液瓶(袋)重量每吨回收价格和透析桶数量每个最高的为中标单位,投标人自行考虑,审慎报价,塑料输液瓶(袋)报价不得低于800元/吨。透析桶报价不得低于1元/个,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组织二轮报价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合同条款:

      1.采购单位的询价采购文件、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付款方式:以人民币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

      七、其他事项:

      1.本询价文件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成交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询价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省含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159*****9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回收处置 输液 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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