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平)建招字[2016]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塘县武装部民兵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投资通[2014]13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塘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塘县;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344平方米;其中办公楼4596平方米,食堂1748平方米,民兵训练场2440平方米,打靶场1950平方米。计划工期:约550日历天,投资额:约600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0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1 日至 2016年 2 月 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电话:
****-******* 联系人:林达.蒲江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至12 时,下午 14:30时至16:00 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3 月1 日14时 30 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1、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本公司授权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3、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具备雄厚资金能力及相应的融资能力,在资金未到位之前在建设过程中可以垫付工程款且保证项目按时完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情况不得耽误工期。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融资投资能力的详细情况,报名前须电话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了解该项目的其他详细情况及要求。4、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如有更改,时间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