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忻州明月织染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忻州明月织染有限公司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由定发改字【2013】40号、晋发改投资函【2015】647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忻州明月织染有限公司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用房项目工程;
2.2招标编号:SXJX-GC160053;
2.3建设地点:定襄县西城北路忻州明月织染有限公司厂区;
2.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解决;
2.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945.99平方米;
2.6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7计划总投资:41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3362.5万元;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近五年至少承建过一项同类型(框剪结构)工程。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山西省建设工程规费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原件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4.4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明月织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欣
电话:18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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