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铁路XKZQ-3标段第四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铁路XKZQ-3标段第四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铁路XKZQ-3标段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QJXKTL-2023-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安康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铁路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土工布、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铁路XKZQ-3标段。
2.2 项目概况: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3标段起讫里程为DK46+582~DK78+494,标段总长31.965km。标段起于龙潭沟大桥,线路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梓桥沟中桥。本标段新建正线线路长度31.965公里,其中站场路基0.096公里,桥梁1.504公里,隧道30.502公里。
2.3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粉煤灰包件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近三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备资格条件:
1.土工布(TGB01-02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量5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 2份 2022 年以来由 CMA 或 CNAS 或 CAL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2019-2022年)两份以上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一年以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一家投标人在土工布包件报价均为最低时,招标人将根据通过评审后的包件报价加总最低原则,仅推荐该供应商成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粉煤灰(FMH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 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F类I级、F类Ⅱ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 2份 2022 年以来由 CMA 或 CNAS 或 CAL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两份以上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投标产品不得为磨细粉煤灰或掺合磨细粉煤灰,必须使用电厂风选的原产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生产商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9-********)。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安县支行
行号:1028 0368 0055
账号:2608 0710 3920 0170 703
电汇备注:七局西康+标书款+包件
4.3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标书款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4.4 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2)发送扫描件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七局西康+包件号。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各投标人需上传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未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铁路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柞水县中铁七局西康项目部
联 系 人:权凯
联系电话:131*****855
2023年11月10日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收货人 | 收货地 | 标书款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TGB01 | 土工布 | 重量≥400g/ m2 | 平方 | 权凯 | 陕西省柞水县/镇安县 | 800元 | 5万元 | ||
2 | TGB02 | 土工布 | 重量≥400g/ m2 | 平方 | 800元 | 5万元 | ||||
3 | FMH01 | 粉煤灰 | I 级 | 吨 | 3000 | 800元 | 10万元 | |||
II 级 | 吨 |
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QJXKTL-2023-01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声明 |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此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至*********@qq.com邮箱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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