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遗留项目不动产权办理住宅面积实测采购公告

集宁遗留项目不动产权办理住宅面积实测采购公告

附件3

集宁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集宁遗留项目不动产权办理住宅面积实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集宁遗留项目不动产权办理住宅面积实测

2.项目编号:JNGS-2023-04

3.项目地点:乌兰察布集宁区。

4.项目概况:集宁遗留项目不动产权办理住宅面积实测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6.项目服务范围:(瑞馨苑小区*****㎡)

7.项目明细表。

包件

序号

采购项目

增值税率

最高限价含税(元)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1

集宁遗留项目不动产权办理住宅面积实测

税法规定的税率

11.3万

乌兰察布集宁区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增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营业执照须在有效存续,经营范围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投标企业需为集宁区不动产中心测绘服务机构项目入围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彩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必须为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议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5.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采购服务名称、报价(必须为含税报价)、数量、服务期限等条款规定,竞争性谈判承诺书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三、评审方法(经评审通过后的最低价评审法)

评审方法前附表

条款名称

内容

服务商报价要求

£无

R有,具体为:

1.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经评审委员会通过商务、技术评审后,资质完全符合的最低价中标;审核通过少于3家的,须审核通过的服务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超过一次报价。

经评审的有效报价排序办法

1.□无其他排序规定;

2.?有其他排序规定,具体规则为: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技术、二次报价的服务商,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至3名,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成交人。

3.价格单位:元(含税)

四、评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

2.地址:集宁旧区团结路泰丰佳园小区院内二层办公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集宁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张彦明

3.联系电话:132*****821

集宁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集宁区,乌兰察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 住宅 实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