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关于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财务梳理项目采购的询价函
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关于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财务梳理项目采购的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计划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采购对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的财务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单据进行梳理,现向贵单位进行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财务梳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及监察大队2个单位的财务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单据进行梳理及日常财务咨询。
2.针对历年审计检查提出问题,根据本次账务梳理结果,指导我单位指定财务人员形成整改工作汇报。
(二)项目要求
服务成果:提交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结果文件。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东葛路68号17楼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1704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关于项目的采购询价复函(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四)供应商递交的材料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
五、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一)提交地点:南宁市东葛路68号17楼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1704室。
(二)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18:00前。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婷 联系电话:0771-*******
附件:采购询价复函(模板)
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采购询价函.doc |
关联文件:
标签: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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