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关于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财务梳理项目采购的询价函

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关于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财务梳理项目采购的询价函

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关于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财务梳理项目采购的询价函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3-11-21 16: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计划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采购对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的财务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单据进行梳理,现向贵单位进行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财务梳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及监察大队2个单位的财务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单据进行梳理及日常财务咨询。

2.针对历年审计检查提出问题,根据本次账务梳理结果,指导我单位指定财务人员形成整改工作汇报。

(二)项目要求

服务成果:提交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结果文件。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东葛路68号17楼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1704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关于项目的采购询价复函(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四)供应商递交的材料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

五、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一)提交地点:南宁市东葛路68号17楼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1704室。

(二)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18:00前。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婷 联系电话:0771-*******

附件:采购询价复函(模板)

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采购询价函.doc

关联文件:

来源: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 作者: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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