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月亮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朝阳拦水坝)(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月亮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朝阳拦水坝) (项目名称)已由荔波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荔发改[2015]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荔波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朝阳镇。建设规模及内容:中部泄洪闸共3孔,每孔断面50×3m,泄洪采用底横轴钢坝闸,堰顶高程409.00 m,正常水位412.00 m,根据船闸航行等级,洪水标准采用2年一遇,永久建筑物按2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同时根据樟江河回龙阁至朝阳镇河道治理工程的防洪要求,边坡与两岸永久支护结构按樟江河防洪要求(20年一遇洪水位+波浪爬高)作为高程控制原则。工期:180天。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办方为设计单位。
工程施工资质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以下资质(1、2资质具备其中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2、具备工程设计水利专业(须含水库枢纽及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如同时满足3.1条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
州博物馆一、二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D栋302、303)(详细地址)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4时30分(暂定时间),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1、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1、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本公司授权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3、本项目主要由中标单位垫资修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荔波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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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荔波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D栋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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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莫亮振
| 联系人:
| 赵爱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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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0*****817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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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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