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二批-侦检类二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需求公示

关于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二批-侦检类二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就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二批-侦检类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WZBH-2023GK******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二)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一)意见递交时间:2023-11-24 17:00:00;

(二)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2023年11月24日下午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三)意见接收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人:徐速、吕晓静

(五)联系电话:135*****453138*****560

(六)联系邮箱:*********@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一)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二)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四)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及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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