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车辆加改装项目部分设备采购需求

某车辆加改装项目部分设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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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某车辆加改装项目部分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交货地点

01

超压式集体防护装置

湖北武汉

02

生物采样箱

03

便捷式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0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套进样装置

05

个人气象仪

06

警灯警报器


备注:

1.其他技术指标以现场对接技术要求为准;

2.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意见,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方案,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三、主要功能指标

3.1超压式集体防护装置

能对外部环境空气中的核生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有效防护,能自动采集、存储和查询系统自检及工作状态等信息,能实现滤毒通风与清洁通风防护方式转换,具有滤毒风量、超压自适应调控及超限报警功能。额定滤毒风量200m3/h,风量调节范围为60m3/h~200m3/h,在规定气密条件下超压建立时间不大于20s,车厢内部最大超压值≥300Pa。整套系统能实现滤毒通风与清洁通风防护方式转换,具有滤毒风量、超压自适应调控及超限报警功能,具备滤毒通风、清洁通风功能,能手动启闭;具备清洁通风与滤毒通风转换控制功能,能手动转换。

3.2生物采样箱

具备空气、环境表面等生物样品采集能力,气溶胶采样流量≥200L/min,气溶胶采样时间1min~60min可调,采样流量控制精度不超过±5%,样品存储量≥30个(固、液、气各10个),可便携连续工作。

3.3便携式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能实现核酸提取、核酸扩增和检测等功能一体化集成,无需现场配制溶液,操作使用过程简便,全中文操作界面,分析全流程可避免交叉污染,具备定性、相对定量、标准曲线、熔解曲线等数据分析模式,支持包括FAM/SYBR Green,VIC/JOE/HEX/TET, JUN/ROX/Texas Red,Mustang Purple/Cy5/LIZ染料。从进样到完成检测整体分析时间≤60min,反应体积范围包括10μL~200μL,荧光检测通道≥4个,一个循环最大升降温速率≥4.5℃/s。

配备核酸检测试剂盒,检测种类不少于6种(至少包括新型冠状病毒、埃博拉病毒、SARS病毒、MERS病毒、东方马脑炎、西方马脑炎),每种不少于100支。

3.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套进样装置

配备热解吸进样装置和微量液体自动进样装置,并可与FZD201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匹配适应性改进,提升样品分析种类和检测灵敏度等性能。

配备热解吸进样装置后,FZD201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对空气中沙林样品检测灵敏度应能从不大于0.1mg/m3提升至不大于0.01mg/m3

配备微量液体自动进样装置后,FZD201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定量重复性(液体样品)应能从不大于20%提升至不大于10%。

配备的热解吸进样装置和微量液体自动进样装置在与FZD201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匹配使用时,不影响FZD201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其他性能指标。

3.5个人气象仪

能同时对气温、相对湿度、风向、风速、气压五项气象要素进行准确测量。气温测量范围-40℃~+60℃,相对湿度测量范围:30%RH~100%RH,风向测量范围:0°~360°,风速测量范围:0m/s~40m/s,气压测量范围:300Pa~1100hPa。

3.6警灯警报器

主要由警报控制器总成、警报控制器手柄、警报扬声器总成、警报控制器连接线缆、警报手柄连接线缆、顶部警灯总成、警灯连接线缆等组成。包含警报功能、喊话功能和警灯闪烁功能。警报控制器能控制警报器发出各种警报声音,并对警示灯进行控制开关。警报功能包含开道、消防、治安、救护、交通、机枪调等模式;喊话功能可以调节声音大小;顶部警灯具有闪烁功能。额定电压DC24V,工作电压范围:DC16~32V,单个扬声器输出功率≥100W,扬声器数量2个,声压级≥110dB,发光强度符合GB/T*****-2009《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一级强度要求。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五)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进口产品投标。

以上要求仅用于需求对接,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公告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现场对接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公示期内;

(2)地点:湖北武汉,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指定专人现场提交资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对接单位人员为授权代和技术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

七、文件要求

有意向进行需求对接的单位,持以下资料(纸质)前往需求对接地点进行需求对接。

(1)需求对接报名书。

(2)保密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需求对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参加对接的,须提供主管机关允许其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八、意见反馈

(1)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请于公示期内赴项目地址进行实地参考对接,了解具体情况并反馈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名称:武汉客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136*****620






,湖北,武汉

标签: 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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