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教育局培训费直接采购公告
佳木斯市教育局培训费直接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推动全市教育质量提升,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督学能力提升网络研修班。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院根据佳木斯市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和督学专业发展需求,结合多年督学培训经验,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对象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督学,共计142人。 二、培训目标 帮助学员了解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把握教育督导法规政策,明确岗位职责,掌握督导基本理论和知识,提高督导岗位职责能力,学习与借鉴发达地区教育督导经验,增强解决教育督导实践问题的能力。 三、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共3个月。 四、培训内容 围绕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难点任务,设置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网络课程,包括教育改革与督导形势、督学素养与岗位知识、质量监测与质量评价、政府履职与两项评估、学校评估与挂牌督导等模块课程。具体课程列表见附件。 五、培训形式 依托督学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实施。学员需在督学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绑定学习卡进入班级学习;也可下载督学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云”APP)随时登录学习。研修设置网络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学习总结和岗位实践等环节。 1.网络课程学习 研修期间共提供120学时课程,学员须完成65学时(45分钟/学时)网络课程学习任务并参与考核,剩余课时作为选修课程。 2.主题研讨 研修期间,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自行确定研讨主题,结合研讨主题和岗位工作实践进行主题研讨。 3.学习总结 研修后期,学员根据培训目标和学习反思,结合工作实践撰写1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的研修心得,分享学习收获和体会。 4.岗位实践 学员完成网络课程学习任务,将学到的理论与方法应用于岗位工作实践,改进工作,做到知行合一。督学网络学院将根据需要遴选专家,定期为学员提供实践指导,促进实际问题解决和学员能力提升。 六、培训考核 1.考评原则 基于任务:学员参与各环节的研修活动,完成相应的研修任务,并形成各环节的研修成果。 关注过程:研修重点关注学员的“体验”与“参与”,考核指标指向学员表现性指标。 2.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核 内容 考核说明 权重% 网络 课程 学习 完成65学时网络课程学习
标签: 培训费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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