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卫健处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询价通知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卫健处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询价通知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卫健处

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

工作的询价通知

根据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为保障高新区卫生健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力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我区拟对辖区5所托幼机构、5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测,规范卫生监督工作。现需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商承担此项工作。

1、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

2、项目概况:根据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对辖区5所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第5.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情况进行抽检。对于2019年10月1日以后新改、扩建的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年版)相关规定执行。对辖区5所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照明等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

3、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检测从业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认定书、检测能力范围、认定书等相关对于资质认定的必要要求要符合,服务好,设备齐全,检测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高,在同等条件下,参与过政府相关检测(双随机)的优先考虑。

4、预采购货物(服务)详细的各项要求: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前,携带相关纸质资料(营业执照、机构资质、从业资质、认定书、检测能力范围、报价资料等)至高新区创业路118号管委会4楼社会发展局卫健处,逾期不予接收。(如法人未到场,需携带法人委托书)

5、确定服务商方式:通过综合评估报价及服务内容,最终确定一家检测机构为我区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工作进行抽检。

联系人:曹明杰 电话:0312-*******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训机构 采光照明 双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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