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先进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基地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国家先进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基地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国家先进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基地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采购人为湖南力能试验装置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先进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基地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
2.服务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3.研究背景:为提高我国对各类轨道交通装备的综合试验、测试和认证能力,紧密结合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重载铁路、客货共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磁悬浮等各类导向交通技术发展和铁路走出去战略需求,形成具备模式多样化、高速化、轨道结构类型多样化、满足多种标准的试验能力及认证能力的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基地。拟建测试轨道主线路全长102.2km,包括新建高速试验认证线路、客货共线(兼重载)试验认证线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试验认证线路,预留更高试验认证线路,并配套大型检修维保和调车、存车功能。
4.服务内容:负责完成国家先进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基地项目建议书编制
5.服务期限: 30 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连续续存三年以上。
2.供应商需具备湖南省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企业资信证书,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备案,且资质/资信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比选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截图。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采购上限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7.5万元。费用组成和取费依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取。
4、评审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5、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国投大厦1311室)。
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领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领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格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9日 10 时30分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 11 月 29日 10 时30分
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国投大厦六楼第二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领取比选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比选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领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比选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本比选公告在网址: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供应商从本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力能实验装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株洲国投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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