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询招标目为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工程。项目业主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询价人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水洛河干流(额斯至捷可)河段主要位于凉山州木里县,干流河道全长188.7km,采用“一库十一级”开发方案。目前水洛河流域已有宁朗、撒多水电站投入运行,固滴、新藏主体工程全面进入施工高峰阶段,博瓦水电站6月主体工程进场施工。流域开发至今,除宁朗电站营地建有一处生活垃圾焚烧房外,流域尚未建设生产、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宁朗、撒多大坝蓄水以来,大量漂浮物从上游顺流而下,每天捞取漂浮物500kg左右,造成宁朗、撒多大坝堆积了大量未处理的打捞漂浮物。此现象的存在对下阶段的宁朗、撒多环保验收带来较为不利的影响。另外,根据固滴、新藏、博瓦水电站工程建设规模,在工程建设高峰期,各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人员将达到近500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6kg,每天共产生生活垃圾3000kg;届时工程建设还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的建筑施工垃圾。若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处理,将可能污染水洛河周边水体环境和影响地表植被,使周围的环境恶化,引发传染病,影响到电站建设运行及当地居民身体健康,所以需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集中焚烧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水洛河流域规划需要建设三个运维管理中心,因此建议水洛河流域规划建设三个垃圾焚烧站,每个垃圾焚烧站分别负责处理一个运维管理中心的生活垃圾、3~4个电站的生活垃圾以及其取水工程拦截的漂浮物。目前水洛河流域上游电站未全部核准,因此2、3#焚烧站建设暂缓,不列入此次招标范围。

根据公司规划及现场踏勘情况,1#焚烧站位置拟定于宁朗电站2#支洞上游50m渣场处,该站主要负责处理宁朗运维管理中心的生活垃圾、捷可电站、撒多电站、宁朗电站与博瓦电站共四个电站的生活垃圾及其取水工程拦截的漂浮物;

2.2本标主要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自带方案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有(但不限于):

(1)场平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站场地平整、围墙、排水沟、浆砌石挡墙、化粪池及排污管线工程的施工。

(2)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值班室、休息室工程的施工。

(3)供电及供水工程:主要包括变压器及供电线路、供水管路采购及安装。

(4)进场公路:指施工及后期运行期的进场道路施工。

(5)垃圾焚烧设备采购:

(6)临时设施工程:指为完成上述工作的各类非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临时设施:承包人应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

②根据规程规范要求和发包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

③施工期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安全防护设施等。

④为满足本标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附属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

2.3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16年3月20日进场,2015年6月20日前全部完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一级、特级)。

3.3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2013年~至今)独立承建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较好,社会信誉良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予以拒绝。

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4.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

4.2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6日,09:00~17:00。

5.招标文件的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售价(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1
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
500
SLH-SL/T01-2016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6日,09:0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单位,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帐户:****************4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2016年2月6日17:00前将购标凭证和“投标回函”(格式见附件)发送至slhhtb@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写“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项目XX单位购标凭证和投标回函”),《投标回函》须扫描件和可编辑两个版本作为附件同时发送。同时投标人请将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随投标回函一并发送。

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将开具收据予投标人。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出售招标文件给投标人(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投标人的所留的邮箱中)。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2日14:00(暂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成都(具体地点待定)。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3月2日14:00(暂定);

地点:成都(具体地点待定)。

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大楼8楼北810室

联系人:刘相

电话:***-********

传真:***-********

邮箱:slhhtb@163.com(为不延误投标人办理投标手续,请务必发送购标电汇凭证扫描件和《投标回函》扫描件和可编辑两个版本同时发送至此邮箱。)

附件:


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工程投标回函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参与情况(请在所投报标段前的“□”内打“√”)

水洛河流域1#垃圾焚烧站施工工程
□参加□不参加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系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件(最好列两个邮箱):

详细邮寄地址(含邮编):

(公章)

____年___月___日


标签: 焚烧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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