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棚户区改造桐堡大桥安置点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招标
永善县棚户区改造桐堡大桥安置点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招标
永善县棚户区改造桐堡大桥安置点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永善县棚户区改造桐堡大桥安置点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永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1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善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1032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住楼(含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幼儿园、养老服务用房等配套用房建筑及地下车库、人防建筑)及小区配套基础设施。
2.2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资金
2.3建设地点:永善县城永兴街道桐堡社区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检测项目,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完成资料整理和移交、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2.5质量要求: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部及其它部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云南省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合法、有效。
2.6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建筑施工阶段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现场安装焊缝探伤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沉降和变形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市政道路检测及桩板墙、边坡、支护结构监测等全部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指令为准。检测服务范围除上述检测工作外,还包括: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保证技术成果符合现行有效的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7检测频率:按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及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沉降和变形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门窗和幕墙检测等专项)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具有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备案证明》;
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消函〔2019〕269号)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企业机构的基本信息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人员须具备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个人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2020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检测),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业绩证明要体现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检测)。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当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时,可由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钻石苑2幢)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钻石苑2幢)。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上发布 。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
7.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善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永善县溪洛渡大道信合银座11楼
联系人:刘才艺
电 话:087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钻石苑2幢
联 系 人:敖兵
电 话:1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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