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招标公告
奇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奇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QTCG2023-114
项目名称:奇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奇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通过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综合评价全国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状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年底前完成奇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
2024年2月底完成园地林地草地提交初步成果审核。
2024年5月底前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持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奇台县双创大厦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 0991-*******。或前往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 908 室线下办理,服务热线0994-*******。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 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 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 统 ( 不 能 用 mac 或 者 linux 系 统 )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自然资源局(奇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双创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099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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