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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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 项目信息一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989245
(三)预算金额:1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服务描述服务描述需求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数量
计计量量
单单位位
1服务内容:监理服务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计划对海珠区人
民检察院会议室LED屏幕改造项目监理服

1项
商务需求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需求内容需求内容
1
1 项目需求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计划对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 屏幕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如下: 通过招标确认一家供应商,负责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计划对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LED
屏幕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 项目限价:服务费上限为18000元。 3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4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根据广州市转发广东省关于 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采购。 (3)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库企业。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11月22日
二 需求信息二 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 供应商报价须知三 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 定点议价规则四 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 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第1页-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 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 项目联系方式五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石先生 89016823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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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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