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化在线教学中心及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化在线教学中心及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化在线教学中心及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sgc6459@163.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SHS-******;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化在线教学中心及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信息化在线教学中心及平台建设采购
1.磋商范围: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化在线教学中心及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hsgc6459@163.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4).供应商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市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2015号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135*****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联系人:耿昊
电 话:185*****122
标签: 第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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