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ZB2023-757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2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体及装修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含: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检测 主要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主体结构桩的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测,围护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锚索预应力检测等。

(2)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主要包括: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钢材锈蚀检测,混凝土结构厚度,钢筋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内部缺陷,抗拉强度等。

(3)钢结构工程检测 主要包括: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等。

(4)见证取样检测 主要包括: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防水材料性能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预埋件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测,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装修材料相关检测等。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工期要求: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5编制依据: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检测内容须包含主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并具有省级或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文辉

电 话:0431-********136*****9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百伶

联系电话:0431-********


标签: 轨道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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