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一医院儿科输液床采购公告
南昌市第一医院儿科输液床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昌市第一医院儿科输液床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南昌市第一医院 | ||
行政区域 | 南昌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14:44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老师、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1-******** | ||
采购单位 | 南昌市第一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李老师0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昌市第一医院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老师、李老师0791-******** |
南昌市第一医院受南昌市第一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昌市第一医院儿科输液床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昌市第一医院儿科输液床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7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昌市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李老师07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昌市第一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0791-********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南昌市第一医院儿科输液床采购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儿科输液床 | 16 | 5 |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以上第2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2)产品的介绍、产品的参数、产品彩页、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3)该产品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4)该产品售后维修网点联系方式及售后维修承诺;
(5)FDA证书、CE证书;
开标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三副,密封。谈判现场须有产品制造商(厂家)代表在场。小型设备及耗材请务必携带样品至谈判现场。
四、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评分30分,技术评分50分,商务评分20分。所有专家评分中,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2)院方将遴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注意事项:
①谈判成交后在合同周期内不可变更公司名及产品、价格,因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②报价均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
③若本次招标产品我院已正在使用,且现供应商已供货三年及以上(从供货首日起算),则此供应商必须报名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我院有权停止其供应资格,并由参加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
五、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采购科老食堂七楼第一间。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0791-********(李老师、吴老师)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1:
儿科输液床技术参数
1.外观尺寸:长度150cm、宽度80cm、高度120cm。
2.调节范围:背部升降≥75°C、腿部升降>45°C。
3.脚轮:尺寸>12cm,静音耐磨,耐酸碱、抗腐蚀材料,每个脚轮带独立刹车。
4.整床钢结构:床架采用钣金折弯焊接成型。
5.护栏:采用碳钢可升降护栏,护栏宽度>55cm,并有3档位设置可调节。
6.双摇把:ABS材料,隐藏式设计,可折叠。
7.床头、尾板一体成型,可拆卸。
8.颜色选择:粉色和蓝色。
9.标准医用床垫,尺寸和病床完全配套,内置不低于8公分35密度海绵,不低于4公分天然椰丝,布料采用防水布,保证液体不渗透,容易擦拭。床垫配有拉链,便于装卸、清洗。
10.质保三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安装。
附件2: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贵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儿科输液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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