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重要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单位需承诺:若本单位中标后在供货时需随带所供货产品的检定证书,如无承诺,做无效处理。
一、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招标参数
按照国家最新规程配备根据《JJG976-2010透射式烟度计规程》
1、 标准中性滤光片
1) 透光率约为71%、50%、34%
2) 不确定度U=0.003(k=2)
2、 数字式时间间隔测量仪
1) 周期时间测量范围:100~33s;
2) 时标稳定度:-50—+80℃,小于5×10-5晶振频率1MHz;
3) 时间测量误差:≤±0.01%,±1个字;
4) 时标输出: 1ms;
5) 不确定度U =3.0×10-10(k=2)
6) 分辨率0.*****S
3、 数显温湿度计(铂电阻传感器)
1) 测量范围:(10~150) ℃;
2) 不确定度:0.3℃;
3) 不锈钢金属软管
4) 准确度等级:0.4级 ;(k=2)
4、 恒温油槽
1) 温差0.4℃;
2) 工作区材质:内胆表层为不锈钢;
3) 控温精度:0.2℃;
4) 温度范围:10℃ ~150℃;
5、 发动机转速表校准装置
1) 转速设置范围:(350~6000)r/min
2) 手持式控制器,尺寸不大于140*75*30毫米
3) 主机尺寸:直径不大于135毫米,高度不大于240毫米
4) 分辨率:1 r/min
5) 仪器最大允许误差:±0.1%
6) 点火信号频率:(1.00~800.00)Hz 最大允许误差:±0.1%
7) 充电信号频率:(600.0~8000.0)Hz 最大允许误差:±0.1%
8) 振动波和声波频率:(1.00~500.00)Hz
9) 通过测量发动机振动提取转速信号的转速仪;
10) 通过测量发动机同时振动和声波提取转速信号的转速仪。
11) 由校准装置主机和振动台组成,振动台可模拟机动车不同转速工况下的振动波和声波。适用范围广、操作简便、信号稳定;可适用于带声波检测的振动转速测量仪;
6、 标准镍铬-镍硅软线热电偶 测量范围(10-50)℃ 不确定度2.0℃
二、压力控制器检定装置
一、 配置清单明细:
1. 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仪(便携式)1套,智能压力发生范围:(0~60)MPa。
2. 模块式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 1套:
内置控压量程:(0~60)MPa,(0~25)MPa,准确度等级:0.02 级(年稳定性);外置控压量程: (0~40)MPa,准确度等级: 0.02级(年稳定性);(-500~500)Pa ,准确度等级:0.05级(年稳定性)
3.压力自动检定/校准管理系统软件 1套;
4.压力附件1套;
二、 执行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
1. JJG 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2. JJG 49—2013 《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3. JJG 882—2019 《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
4. JJG 875—2019 《数字压力计检定规程》
5. JJG 544—2011 《压力控制器检定规程》
6. JJG 860—2015 《压力传感器(静态)检定规程》
7. JJG 270—2008 《血压计和血压表检定规程》
8. SY/T 6817—2010《耐(抗)震压力表校准方法》
9. JJG 193—2017 《机车车辆专用压力表检定》
三、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废标项)
★1.全自动控压范围:(0~60)MPa。
2.工作介质:无毒,无害无污染液压油。
★3.压力类型:表压,绝压。
4.控制稳定性(30s):≤0.005%FS 。
★5.压力控制具有升降压速率可调功能。
★6.目标压力稳定持续时间:大于5分钟。
7.控制相应时间(不外加负载):30s。
8.造压时间:小于180s。
★9.电流测量 (-25~25)mA 分辨力0.1uA 准确度±(0.008%RD+1.0uA)。
★10.电压测量(-30~30)V 分辨力0.1mV 准确度±(0.008%RD+0.6mV)。
★11.电压测量(-300~300)mV 分辨力1uV 准确度±(0.008%RD+6uV )。
★12.压力控制器测量:响应时间<10ms,开关带电,电压范围:(3-30)V 。
★13.DC24V输出:(24±0.5)V,最大带载70mA。
14.显示位数:4/5/6位显示,用户可自行设定。
★15.通信方式:RS232,USB,LAN,BLE。
16.压力接口规格:M20×1.5。
17.电气连接:航空插头连接。
★18.电源:充电锂电池,充电时间小于4个小时,工作时间大于10个小时。
★19.交互:同时支持彩屏触控和键盘操作。
★20.存储环境:(-20~70)C° <90%非凝露;
21.使用环境:(-10~50)C° <90%非凝露。
四、主要功能要求:
★1. 可对电压、电流、开关(通断)等电信号进行测量。
2. 内置电压(V/mV)、电流及通断测量功能和DC24V电源。
★3. 内置充电锂电池,交直流两用。
4. 支持压力阶跃输出方式。
★5. 内置HART和PA通讯协议,可以检定校准HART和PA型仪表。
6. 可外部扩展连接模块式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
7. 额定压力范围内,造压范围自行设定。
★8.针对压力控制器检定,具有升降压速率可调功能。
9.高分辨率的7吋触控彩屏,中英文显示,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
★10.支持固件升级。
★11.方便便携,便于下厂检测。
五、软件功能要求:
★5.1支持在单次检定流程中,同时采集多支仪表数据,同时出具多个检定记录,同时生成多份仪表证书。
5.2根据仪表量程规格智能划分设定点,可记忆使用过的设定点以便下次直接选用,免去每次录入和修改。
★5.3证书系统可以生成符合国家检定规范的各类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校准记录,支持导出Excel、PDF格式的证书,支持批量导出、打印证书。
★5.4支持自定义证书模板功能。
★5.5支持证书自动电子签名功能,检定员、核验员、批准人的电子签名自动插入检定证书、检定记录。
5.6支持为同一种被检仪表定义多套风格的证书模板,生成证书时按需选择模板。
★5.7支持现场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回到实验室后将检定校验仪的任务数据导入软件,直接生成记录和证书。
★5.8提供被检仪表、标准仪表的管理功能,支持多条件查询统计,支持检定计划管理、仪表周期检定提醒、送检单位管理等功能。
5.9软件可以为每个工作人员分配独立的账号、不同的角色,角色的权限可以灵活定义,管理者可以为每个岗位人员分配不同的工作内容。
★5.10软件可以记录每个工作人员的操作日志,方便计量信息的追溯,提高计量信息的安全性。
5.11软件支持多种主流数据库,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不同数据库类型,也可以将软件部署在服务器已有的数据库上。支持用户进行单一或组合条件查询,方便进行系统对接以及数据统计。数据库拥有自动备份功能,数据丢失后可以快速恢复检定数据。软件还提供数据库管理功能,通过管理界面进行数据库的归档、迁移、合并、导出、导入等操作。
六、投标方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厂家授权代理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厂家授权代理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医用活度计检定装置参数
该标准器满足JJG377-2019《放射性活度计》对标准活度计的技术指标要求。
一、主要技术参数:
1、 本 底: ≤3.7×103Bq
2、 相对固有误差: ≤0.1%
3、 重 复 性: ≤0.1%
4、 非 线 性: ≤0.1%
5、 分 辨 率: 0.001μCi
6、 响 应 时 间: 1-3秒
7、 静 电 计 精 度: <0.5%
8、 漏 电 流: ≤±1fA
9、 能 量 范 围: 25Kev以上的X、γ及其1Mev以上的β核素
10、 量 程 范 围: 0.001μCi— 6 Ci
二、 主要功能:
1、 采用居里(Ci )、贝可(Bq )二种显示单位。
2、 7寸大液晶屏全中文显示,触摸屏操作,用户界面良好。
3、 七个用户自定义的核素快捷键,方便用户使用。
4、 具有完备可扩充的核素数据库,超大容量,存储核素种类可达200个。
5、 测量数据可进行保存导出。方便用户进行数据存档,可打印输出。
6、 量程自动转换、自动测量。
7、 集成了多种数据通讯接口,可适合不同的用户需求:RS232/USB接口、485接口、蓝牙(WIFI)接口。
8、 可扩展性好:只需配备不同的探测器,即可开展粒子活度计的检定、配后装井型电离室即可开展后装机的检定校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