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维西县腊普河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WZY-202311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一 招标条件
本 维西县腊普河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1.38 万元,招标人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1.3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维西县腊普河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维西县腊普河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若联合体单位为会计师事务分所的,还须提供总所
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1)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2 个水利工程
(总投资金额不得少于 5000 万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
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否则不予认
可)。
(2)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2 个水利工程跟
踪审计 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审计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审计报告或业主证明等,否则不
予认可)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并能提供(2020 年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
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
提供,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
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资格(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其他要求: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为本单
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2 个水利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得
少于 5000 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
人姓名 承包范围 合同总投资(或合同金额) 签字盖章 日期等有效内容,无法体现招
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的,不予认可)
(2)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和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不是同一人,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项目组成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8 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拟派
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驻场人员至少 4 人,均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一级造
价工程师资格不少于 1 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不少于 1 人 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需为本单
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
结 破产状态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
事故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为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只接受造价咨询单位和会计
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且造价咨询单位须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电子版需放在投
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每
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沃展
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
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 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香格里拉市实力希尔顿花园酒店二楼(杜鹃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香格里拉市实力希尔顿花园酒店二楼(杜鹃厅)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西县腊普河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迪庆州
水务局(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维西县腊普河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迪水许可 2023 3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维西傈僳
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维西傈僳
族自治县水务局,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
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腊普河治理河道总长34.4km。治理河段共分为9段,其中:第1段治理全长1.94km,
治理段位于朵那阁村 第2段治理全长2.29km,治理段位于沙加马村 第3段治理全长9.38km,
治理段起点位于列斯村附近,终点位于大村附近 第 4 段治理全长 4.21km,治理段起点位于
大村附近,终点位于干谷村附近 第 5 段治理全长 8.30km,治理段起点位于瓦尼那村附近,
终点位于新村附近 第 6 段治理全长 1.8km,治理段位于柯那村柯公河汇口处 第 7 段治理全
长 1.92km,治理段位于塔城镇 第 8 段治理全长 3.88km,治理段起点位于启别村附近 第 9 段
治理全长 0.68km,治理段位于金沙江汇口段。工程防洪治理标准为 10 年一遇,提防工程级
别为 5 级。
2.2 建设地点:维西县。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阶段等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阶段: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工程量清单审核和本项目涉
及的相关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2)施工阶段:协助业主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 自
行建立合同台账,实施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全过程监控 对本项目设计增减变更的
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 工程量的审核 新增工程的组
价计价 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变更的造价审查 工程计量 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
核控制 本项目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协助业主确定
与控制管迁 水利配套等相关造价工作,协助业主做好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协助业主做好中
间结算,以及业主在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有关造价方面的其他合理性要求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
价控制
(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量台账的审核 工程索赔资料准备 编制咨询报告
内部跟踪审计 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及本
项目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4)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造价控制及跟踪审计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有关的其
他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
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费用的要求。
2.4 项目总投资:8890.19 万元,招标规模约:61.38 万元。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工作结束。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标准及规范,
确保成果资料完整 真实准确 清晰有据。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整体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若联合体单位为会计师事务分所的,还须提供总所
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1)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2 个水利工程
(总投资金额不得少于 5000 万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
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否则不予认
可)。
(2)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2 个水利工程跟
踪审计 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审计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审计报告或业主证明等,否则不
予认可)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并能提供(2020 年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
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
提供,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
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资格(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其他要求: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为本单
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2 个水利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得
少于 5000 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
人姓名 承包范围 合同总投资(或合同金额) 签字盖章 日期等有效内容,无法体现招
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的,不予认可)
(2)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和财务审计服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不是同一人,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项目组成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8 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拟派
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驻场人员至少 4 人,均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一级造
价工程师资格不少于 1 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不少于 1 人 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需为本单
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
结 破产状态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
事故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为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只接受造价咨询单位和会计
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且造价咨询单位须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电子版需放在投
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30 时
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 组织 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香格里拉市实力希尔顿花园酒店二楼(杜鹃厅) 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装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新街
联系人:付忠义
电话:1398872468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北泰花园 4 栋 501 号/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 11 号三楼
联系人:姜工 和工
电话:18288837560 18213209676
行政监督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监 督 电 话: 0887-8881193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迪庆州水务局。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新街
联 系 人:付忠义
电 话:139887246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沃展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北泰花园4栋501号/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11号三
楼
联 系 人: 姜工 和工
电 话: 18288837560 18213209
电子邮件: 931356696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