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年含油污泥处理项目
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年含油污泥处理项目
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2024-2025年含油污泥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3-FW-12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含油污泥处理,是采用热脱附、热解或化学热洗、焚烧、燃料化等工艺技术,实现清罐油泥、油土无害化、减量化、综合利用的处理过程。本项目不涉及甲供材;
2.1.1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351.725万元(不含增值税),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2服务地点:中标单位处理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5质量保证期:详见合同条款;
2.1.6服务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金额及工作量:红岗采油厂2024-2025年*****吨含油污泥处理。最终结算以招标方实际认证工作量为准。
2.2.2标包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
2.3.2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2 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 安全
3.3.1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3提供HSE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及救援措施,并针对本项目确定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HSE风险、初步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3.3.4设置HSE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
3.4质量
3.4.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5专业
3.5.1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清罐油泥、油土根据招标处理废物类别确定废物代码,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许可证内规定的经营类别应包括招标处理废物类别对应的废物代码(071-001-08、251-001-08),且年经营规模符合招标要求(1.8万吨及以上),方可参与投标。
3.5.2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油气田企业清罐油泥、油土处置相关业绩。自本项目开标截止日前,至少有清罐油泥、油土处理业绩一项,提供有效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5.3开工要求:签订合同后,应保证可在1个月内合规开工处理清罐油泥、油土(承诺) 。
3.5.4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6公共条款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6.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6.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6.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6.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 2023年11月2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邮 编: ******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
联 系 人:罗先生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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