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外联给水管道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管道建设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外联给水管道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管道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G-008

一、招标条件:

平舆县清河社区棚户区改造外联给水管道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管道建设项目己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舆县清河社区棚户区改造外联给水管道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管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建设内容:清河社区给水管道外联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配套管道800米;(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清河社区给水管道外联工程

第二标段: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水管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企业需要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请于 2016年2月2日至 2016年 2月 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4.2投标企业报名时请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承诺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有委托)。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时,分别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 户 行:建行平舆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00 1507 9100 5020 636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标段;

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标段。

其它说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甘先生 电话: 180*****166

代理机构: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话: 138*****806

2016年2月2日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水 污水处理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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