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蕲春县国土资源局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蕲春县国土资源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蕲春县国土资源局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A包:16.8万元 B包:19万元 |
联系人 | 胡豆豆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漕河四路128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A包: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A包:移动平台软件开发 B包:移动终端及网络租赁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为了保证平台与整个办公系统的软件相匹配,确保适应省、市对平台软件的需求。根据《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是合法的。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A包:移动平台软件开发共计8个模块 B包:移动终端45台、服务器1台及移动网络租赁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A包:16.8万元 B包:19万元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2月1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漕河镇市府大道200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855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A包)
时间:2016年2月1日
专家1论证意见 | 为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的配套,同意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姓名: 华飞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蕲春县广电局 |
专家2论证意见 | 为保证原办公平台建设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的配套,同意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姓名:龚敬东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蕲春县财政局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为了保证平台与整个办公系统的软件相匹配,确保适应省、市对平台软件的需求。根据《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是合法的。同意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姓名:蔡国前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蕲春县公安局 |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B包)
时间:2016年2月1日
专家1论证意见 | 该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条件(单一来源采购),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姓名: 华飞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蕲春县广电局 |
专家2论证意见 | 因前期投资为移动提供的终端服务,为保证项目的连续性,经济性,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姓名:龚敬东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蕲春县财政局 |
专家3论证意见 | 此项目实际原采购项目的扩展,原移动运营商为中国移动。考虑到连续性、经济性,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是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的。 专家姓名:蔡国前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蕲春县公安局 |
标签: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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