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海南临高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五公司海南临高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五公司2023.006-沥青混凝土... | 项目名称: 五公司海南临高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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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五公司海南临高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沥青混凝土) 招标编号: 五公司2023.006-沥青混凝土(海南临高)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沥青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2.1 项目概况: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一: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金牌港园区滨湾路道路工程项目勘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金牌港园区东港纬八路等八条路网、外环路等三条路网、西港纬一路等四条路网工程项目勘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贸易商须获得相应厂家的授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投标产品制造商认证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9)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 (10)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三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11)厂家、贸易商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对本工程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全部属实,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于2023年11月22日16:00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3年11月22日16:00至2023年12月04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 500元。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海南临高项目沥青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谢秀楠**********@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 )。 公 司 名 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1 联 行 号:301*****072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16:00。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16:00,2023年12月12日16:00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12月12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海南临高项目沥青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陈魁 *********@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公 司 名 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1 联 行 号:301*****0728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 ://empm.ccccltd.cn)进行。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 每月19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供应期,双方于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 2、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甲方以电汇、转账、网银、承兑支付方式付款,支付不超过结算货款的80%(30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80%),三个月内支付至每批次结算金额的97%;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3、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12个月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5、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马袅乡 售标联系人:谢秀楠 联系电话:159*****230 购标凭证发送邮箱:**********@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联系人(项目):陈魁 联系电话:138*****567 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qq.com (陈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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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海南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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