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挂网比选公告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挂网比选公告

我院拟采购医护工作服制作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称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预算:10万元/年,最高限价:9.4770万元/年,单价限价:详见“七、服务要求”中“(一)医护工作服采购清单”。
2、服务期限:2年。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服务要求:
(一)医护工作服采购清单:

医护工作服采购清单

(二)与采购标的有关的服务要求:
▲1、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包换等,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货物质量合格率需达到100%,单项服装成品的返修率需在3%及以下,如单项服装成品的返修率高于3%,采购方有权要求对该批次服装进行重新制作。
▲3、因质量或尺码大小等问题导致的修改、更换等工作,供应商需依照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提供对应服务。
★(三)样品要求:“(一)医护工作服采购清单”中标注“■”的货物,比选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样品。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等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产权。
★2、服务期内制作的服装应保证面料一致。
★3、以上产品技术参数中若未明确规格、颜色等,则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定制。
★4、该项目涉及医用布类产品,有较高的安全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强制标准《GB*****-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医疗场所《DB51-T 1768.1-2018公共用纺织产品通用技术要求》、纺织品抗菌性能评价《GB/T *****.3-2008》等标准制定。纺织品抗菌性能检测:面料经过≥50次洗涤(洗涤标准GB/T *****.3-2008 10.1.2),面料对以下菌种仍具有≥99%的抑菌率(抑菌率检测方法:GB/T *****.3-2008)纺织品抗菌性能检测:振荡法:于37±1℃温度下培养48h:
检测菌种名称及(菌种编码):大肠杆菌(ATCC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铜绿假单胞菌(ATCC *****)、白色念珠菌(ATCC *****)、肺炎克雷伯氏菌(ATCC 4352)、枯草芽孢杆菌(CICC *****)。
▲5、供应商在与医院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经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纺织品抗菌性能检测报告二维码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报告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采购人进行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注:1、“七、服务要求”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标注“▲”的为重要参数,若有负偏离,作扣分处理。
2、“(一)医护工作服采购清单”中标注“■”的货物,比选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样品,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提供错误的,视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八、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2年。
3、交货时间:
(1)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现场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测量服装尺寸并做好记录及标签,比选申请人制作前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工作服样式、颜色等内容后开展制作,15个工作日内交货。
(2)比选申请人完成第一批次制作后,每季度接到采购人制作要求时比选申请人15个工作日内交货。
4、质保期及要求:
(1)服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提供质量“三包”服务。
(2)质保期内,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差旅费等)均由其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3)质保期内定制的服装有质量问题的,由比选申请人先修理,2次修理仍不能达到相关质量标准,比选申请人在15日内无条件更换。
(4)比选申请人在质保期内均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服装修改、现场量体等服务)服务。
5、验收标准:
(1)货物送达后采购人、比选申请人双方现场开箱,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逐项检验,双方认可签订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为准。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6、付款方式:经采购人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入库后,按实际用量×成交单价每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比选申请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2个月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到比选申请人指定账户。
7、响应时间:若发生质量问题,比选申请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进行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工作服经过3次修理调换仍不能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视作比选申请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并追究比选申请人的违约责任。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报名成功后,综合采购部将会发送挂网比选申请文件模板至报名供应商指定邮箱。
十一、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护工作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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