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镇宁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7月-10月案件
贵州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镇宁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7月-10月案件
贵州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镇宁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7月-10月案件)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 备注 |
1 | 镇市监当罚〔2023〕121号 | 镇宁自治县小夏挖机服务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小夏挖机服务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结果:罚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25 | 0.005 | 0 | |
2 | 镇市监当罚〔2023〕122号 | 镇宁自治县江文特色烤鱼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江文特色烤鱼店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结果:罚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28 | 0.005 | 0 | |
3 | 镇市监当罚〔2023〕123号 | 镇宁自治县大寨农家乐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大寨农家乐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结果:罚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31 | 0.005 | 0 | |
4 | 镇市监当罚〔2023〕124号 | 镇宁自治县花园民宿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花园民宿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 | 0.005 | 0 | |
5 | 镇市监当罚〔2023〕125号 | 镇宁自治县茶知味奶茶店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茶知味奶茶店 | 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 | 0.005 | 0 | |
6 | 镇市监当罚〔2023〕126号 | 镇宁自治县雨诗舞蹈咨询服务中心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雨诗舞蹈咨询服务中心 | 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3 | 0.005 | 0 | |
7 | 镇市监当罚〔2023〕127号 | 镇宁自治县何连英小卖部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何连英小卖部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结果:罚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4 | 0.005 | 0 | |
8 | 镇市监处罚〔2023〕74号 | 张习跃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案 | 张习跃 |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0.06万元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28 | 0.06 | 0 | |
9 | 镇市监当罚〔2023〕128号 | 镇宁自治县伍贞杰烟酒店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伍贞杰烟酒店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7 | 0.005 | 0 | |
10 | 镇市监当罚〔2023〕129号 | 镇宁自治县猫猫箐小卖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猫猫箐小卖部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7 | 0.005 | 0 | |
11 | 镇市监当罚〔2023〕130号 | 镇宁自治县发科烟酒店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发科烟酒店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9 | 0.005 | 0 | |
12 | 镇市监当罚〔2023〕131号 | 镇宁自治县夜不归烤吧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夜不归烤吧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9 | 0.005 | 0 | |
13 | 镇市监当罚〔2023〕132号 | 林建熙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林建熙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9 | 0.005 | 0 | |
14 | 镇市监当罚〔2023〕133号 | 镇宁自治县玉梅副食品店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玉梅副食品店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9 | 0.005 | 0 | |
15 | 镇市监当罚〔2023〕134号 | 唐玲玲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唐玲玲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9 | 0.005 | 0 | |
16 | 镇市监当罚〔2023〕135号 | 镇宁自治县廷猛客栈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廷猛客栈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9 | 0.005 | 0 | |
17 | 镇市监当罚〔2023〕136号 | 镇宁自治县林欣小卖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林欣小卖部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0 | 0.005 | 0 | |
18 | 镇市监当罚〔2023〕137号 | 镇宁自治县冯春烟酒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冯春烟酒店 | 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0 | 0.005 | 0 | |
19 | 镇市监当罚〔2023〕138号 | 镇宁自治县罗梅粮油批发商行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罗梅粮油批发商行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1 | 0.005 | 0 | |
20 | 镇市监当罚〔2023〕82号 | 镇宁自治县仕春电信营业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仕春电信营业厅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7 | 0.02 | 0 | |
21 | 镇市监处罚〔2023〕75号 | 镇宁自治县富丽商贸有限公司镇宁一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富丽商贸有限公司镇宁一店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7 | 0 | 0.****** | |
22 | 镇市监处罚〔2023〕76号 | 镇宁自治县严记鸡肠旺粉面馆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严记鸡肠旺粉面馆 | 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酱油)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5 | 0.5 | 0 | |
23 | 镇市监处罚〔2023〕77号 | 镇宁自治县景利园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景利园水果店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定性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元(¥60.00)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3 | 0 | 0.006 | |
24 | 镇市监处罚〔2023〕78号 | 镇宁自治县新世纪阳光购物广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新世纪阳光购物广场 | 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伍元(¥65.00)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3 | 0 | 0.0065 | |
25 | 镇市监处罚〔2023〕79号 | 镇宁自治县满宜购物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满宜购物超市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贰佰贰拾伍(¥225.00)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3 | 0 | 0.0225 | |
26 | 镇市监处罚〔2023〕80号 | 镇宁自治县悦购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悦购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海虾皮、七彩葡萄干) | 定性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结果: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伍元肆角(¥95.40)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4 | 0 | 0.***** | |
27 | 镇市监处罚〔2023〕81号 | 镇宁自治县富丽商贸有限公司镇宁一店多次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案 | 镇宁自治县富丽商贸有限公司镇宁一店 | 多次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处罚结果:责令停业直至整改完成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00)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4 | 2.25 | 0 | |
28 | 镇市监处罚〔2023〕82号 | 贵州黔顺天然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贵州黔顺天然山泉水业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03 | 5 | 0.***** | |
29 | 镇市监处罚〔2023〕83号 | 镇宁功达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标注食品的营养成分及成分中的含量案 | 镇宁功达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标注食品的营养成分及成分中的含量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5 | 0.2 | 0.014 | |
30 | 镇市监处罚〔2023〕84号 | 镇宁禾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镇宁禾馨食品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5 | 0.2 | 0 | |
31 | 镇市监处罚〔2023〕85号 | 镇宁自治县苑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苑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8 | 0.5 | 0.0285 | |
32 | 镇市监处罚〔2023〕86号 | 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5 | 2 | 0.***** | |
33 | 镇市监处罚〔2023〕87号 | 镇宁自治县悦购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涉嫌农药残留含量和销售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悦购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涉嫌农药残留含量和销售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4 | 0 | 0.0319 | |
34 | 镇市监处罚〔2023〕88号 | 镇宁自治县陈香利超市涉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陈香利超市 | 涉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4 | 0 | 0.001 | |
35 | 镇市监处罚〔2023〕89号 | 镇宁自治县富丽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富丽商贸有限公司 | 涉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8 | 0 | 0.***** | |
36 | 镇市监处罚〔2023〕90号 | 镇宁自治县每味鲜超市涉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每味鲜超市 | 涉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8 | 0 | 0.***** | |
37 | 镇市监处罚〔2023〕91号 | 镇宁自治县支记海鲜商行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且破坏其准确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案 | 镇宁自治县支记海鲜商行 | 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秤且破坏其准确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行为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处罚结果:1.没收电子计价秤(ACS-30)1台;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0 | 0.3 | 0 | |
38 | 镇市监当罚〔2023〕139号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礼仪优品日用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礼仪优品日用店 | 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1 | 0.005 | 0 | |
39 | 镇市监当罚〔2023〕140号 | 镇宁自治县吴辉小卖部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吴辉小卖部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结果:罚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3 | 0.005 | 0 | |
40 | 镇市监当罚〔2023〕141号 | 镇宁自治县罗志华食品经营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罗志华食品经营店 | 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4 | 0.005 | 0 | |
41 | 镇市监当罚〔2023〕142号 | 镇宁自治县唐欣粉面馆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唐欣粉面馆 |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8 | 0.005 | 0 | |
42 | 镇市监当罚〔2023〕143号 | 镇宁自治县张迪大山营业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张迪大山营业厅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结果:罚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8 | 0.005 | 0 | |
43 | 镇市监当罚〔2023〕144号 | 镇宁自治县张迪丁旗营业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张迪丁旗营业厅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结果:罚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8 | 0.005 | 0 | |
44 | 镇市监当罚〔2023〕153号 | 镇宁自治县老百姓手机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 镇宁自治县老百姓手机店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1 | 0.02 | 0 | |
45 | 镇市监处罚〔2023〕92号 | 镇宁自治县聚佰汇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镇宁自治县聚佰汇超市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3 | 0 | 0.0067 | |
46 | 镇市监处罚〔2023〕93号 | 贵州大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心心大药房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案 | 贵州大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心心大药房 | 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5 | 警告 | 0 | |
47 | 镇市监处罚〔2023〕94号 | 贵州大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镇宁中心店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案 | 贵州大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镇宁中心店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定性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警告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14 | 警告 | 0 | |
48 | 镇市监处罚〔2023〕95号 | 贵州大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镇宁源祥店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案 | 贵州大祥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镇宁源祥店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定性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警告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14 | 警告 | 0 | |
49 | 镇市监处罚〔2023〕96号 | 贵州省健一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镇宁分公司南街店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案 | 贵州省健一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镇宁分公司南街店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定性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警告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14 | 警告 | 0 | |
50 | 镇市监处罚〔2023〕97号 | 贵州省健一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镇宁环翠路分店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案 | 贵州省健一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镇宁环翠路分店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定性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警告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14 | 警告 | 0 | |
51 | 镇市监当罚﹝2023﹞201号 | 镇宁自治县康康大药房丁旗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镇宁自治县康康大药房丁旗店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定性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警告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15 | 警告 | 0 | |
52 | 镇市监处罚〔2023〕98号 | 镇宁自治县新世纪阳光购物广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 镇宁自治县新世纪阳光购物广场 | 价格 |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0.0432元;2.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8 | 0.05 | 0 | |
53 | 镇市监处罚〔 2023 〕 103 号 | 贵州黔姜景绣众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广告案 | 贵州黔姜景绣众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第(二)项“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的同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元(¥600.00)。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20 | 0.06 | 0.06 | |
54 | 镇市监处罚〔 2023 〕 104 号 | 镇宁鼎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镇宁鼎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广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处罚结果:不予处罚。 | 主动履行 |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28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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