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关于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关于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关于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Z-*******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
五、项目名称: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
六、预算金额:75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70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 | 1 | 台 | 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自控系统内ZPLC和PLC2控制柜内模块(规格、数量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升级替换,程序安装升级,实现全厂系统整合联动运行。并对该改造部分PLC模块根据型号按比例进行备货采购。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LC 模块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十、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3日起(09:00-11:30,14:00 -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领采购文件有效,未购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00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州路478-1号温州排水七都管理基地附属楼202室(七都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附近)
2、开标时间:2023年 12月14 日14:00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州路478-1号温州排水七都管理基地附属楼202室(七都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附近)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西象路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151*****213
传真:0577-******** 邮箱:*********@qq.com
监督部门: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77-********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00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温州城东支行营业中心
十四、其他事项 :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1*****213
十五、相关附件:采购文件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关于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项目(自主)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南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升级及自控备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7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213/0577-********。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南片污水处理厂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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