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三:岫岩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招标公告
鞍山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三:岫岩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招标公告
鞍山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三:岫岩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2 17:05:14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公开招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现就鞍山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鞍山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编号:A*********H********)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第一包:鞍山分行机关本部及铁西、站前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第二包:立山、铁东、千山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第三包:岫岩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5年,其中首期合同2年。首期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中标人数量:包件1至包件3,各确定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0≦下浮率<100%(含税价格,普通发票)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6室(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领取方式:纸质文件方式通过现场领取,电子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或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4、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5、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禁入名录及人员名单截图(查询网站https://jc.abchina.com.cn/jcgys/supplier/#/login,首页下方,提供未在名录及名单内截图即可)(加盖公章);6、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证明材料;7、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联系人:郑巍、张彬、韦芳 电话:024-********-8130、8131 邮件:huicheng_zb@163.com
传真:02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3年12月1日16点前发送至huicheng_z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鞍山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第**包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30点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郑巍、张彬、韦芳
电 话:024-********转8130、8131
传 真:024-********
电子函件:huicheng_zb@163.com
开户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号:8112 9010 1250 0706 5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标签: 食堂主副食配
0人觉得有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