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5#-8#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支护降水工程、室外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 5 -8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室外工程竣工结
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HZB--2023-11-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 5 -8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室外工程竣工结算审
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招标人为河南
晨生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 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 5 -8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室外工程
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
项,并对审核结果的完整性 准确性负责,提供成果报告书,每项审核工作都要形成书面资
料,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 计算详细过程 结论形成的依据。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 5 -8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室外工程竣工结
算审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 5 -8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室外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
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主并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自拟)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
不得少于 2 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劳动用工合同或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执行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
文件):申请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道与新
三街交叉口向西经纬花园 3 号楼 2 单元 100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
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
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 份 4.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应保证其报名
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道与新三街交叉口向西经纬花园 3 号楼 2 单元 1003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道与新三街交叉口向西经纬花园 3 号楼 2 单元 1003 室
七 其他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ZB--2023-11-15
2.项目名称: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 5 -8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室外工程竣工
结算审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折扣率为 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对 潢川县迎宾花园一期 5 -8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室外工
程 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审计
事项,并对审核结果的完整性 准确性负责,提供成果报告书,每项审核工作都要形成书面
资料,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 计算详细过程 结论形成的依据。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
5.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结束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行业相关规范 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
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主并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自拟)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
不得少于 2 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劳动用工合同或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执行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
文件):申请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道与新三街交叉口向西经纬花园 3 号楼 2 单元 1003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
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 份
4.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投标资格。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道与新三街交叉口向西经纬花园 3 号楼 2 单元 1003 室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新六大道与新三街交叉口向西经纬花园 3 号楼 2 单元 1003 室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公
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八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晨生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 1 号楼
联系人:高真
联系方式:13923580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360847592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女士
联系方式:13608475921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晨生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 1 号楼
联 系 人:高真
电 话:139235805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1360847592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