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11破6号关于公开遴选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法律机构的公告
2023辽11破6号关于公开遴选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法律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法律机构的公告
(2023)辽11破6号
2023年8月7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11破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要求进行破产清算申请一案,于同日作出(2023)辽11破6号决定书,指定辽宁瀚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现需在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高质量完成清算工作,现决定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遴选一家有经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破产清算案的法律咨询公司,通过司法手段完成申请债务人破产和向连带责任人追偿等具体工作。
一、企业概况
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28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盘滨国用(2012)第*****号,法定代表人为王英会。经营范围包括供暖、供热;水蒸气生产、销售;粉煤灰、炉渣、石膏生产、销售;火力发电服务、售电业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丙烷、1-丁烯、异丁烯、1,3-丁二烯、正丁烷(丁烷)、异丁烷、苯、粗苯(混合苯)、甲苯、邻二甲苯、均三甲苯、甲醇、乙醇、甲基叔丁基醚(MTBE)、正戊烷、正己烷、氯甲烷、1-戊烯、异戊二烯、1,3-环戊二烯(环戊间二烯)、异辛烷销售(不带有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路基建筑材料(改性粉煤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
二、法律机构资质要求
1. 报名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在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具有丰富的法律咨询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律师团队人员;
3. 参与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律师执业经历不少于2年(含)。(评审资料以法律文书网现场核查为准);
4. 近五年(2018年以来)具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5. 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书面说明);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上(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三、服务主要内容
参选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破产清算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管理人依法依规召开债权人会议,协助债权登记、审核;协助管理人办理各类案件,包括不限于起诉、应诉、仲裁等,受管理人委托管理破产财产,起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法律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评选规则和程序
1、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以下评选步骤对参选机构进行评选。
2、管理人审查参选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件,若符合本公告载明的参评要求,则进入比价阶段;
3、报名遴选机构填写《报价单》记载的服务费用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结合其他报送资料,综合评定选出中选单位。
五、报名遴选方法
1、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机构的基本情况企业简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任律师团队工作人员名单;律师资格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服务方案;类似法律咨询经验业绩(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不得活页提交)并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处。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规定途径送达指定地点的,管理人不予接收。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11:00止;
2、管理人受理报名材料方式:邮寄受理,不接受当面受理;
3、邮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恒大华府商网16a-302辽宁瀚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联系人:吕经理,联系电话:0427-*******。
七、遴选结果确认方式
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拟派人团队成员资格、报价等方面的条件择优确定律所单位。
八、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报名相关支出均由参与遴选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项目工作中产生的人员或者其他相关成本费用均由参与遴选机构自行承担。
3、若最后中选法律机构履约不符合要求,管理人可无条件撤换,机构自行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4、凡有意向报名的律所机构应当联系管理人了解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的所有相关情况。报名材料递交时,视为其已充分了解业务环境及工作内容,符合规定的可予承接的业务类型。
5、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律所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标签: 破产清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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