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YZSZCGK**********)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期已建设人工智能教学实训室,搭建了人工智能教学管理平台和数据标注平台,为了丰富人工智能课程的教学方式和教学质量,针对人工智能训练师特定岗位,重点培养学生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模型训练、算法优化、模型部署、端侧AI能力调用等职业能力,本次项目主要采购人工智能教学的配套设施以及服务。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SZCGK**********
2.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
3.预算金额:
包1 人工智能-视觉识别实训室,预算:86 万元;
包2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实训室,预算:46.4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包1最高限价86万;包2最高限价46.4万。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联系人:叶盛鹏
联系方式:158*****856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29室
联系人:舒畅
联系方式:0514-********
八、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九、其他
(1)供应商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用原账号登录))通知公告《关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启用新平台的通知》
(2)按《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供应商操作说明》,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办理CA和电子签章,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参加谈判。
(3)除接受联合体的项目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主体库”直接调用,请投标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对营业执照信息进行维护,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42e8af07f3f433b8dab4736d0b9ec98.shtml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YZSZCGK**********)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因项目发生变化,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SZCGK**********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实训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9日
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P4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 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4、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5、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否则投标无效。
7、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8、《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现更正为:
注: 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否则价格不作扣除。
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请已下载“投标文件模板”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模板制作投标文件。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联 系 人:叶盛鹏
联系方式:158*****856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29室
联 系 人:舒畅
联系方式:0514-********
标签: 人工智能实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