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购买光纤租赁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光纤租赁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提供一条不低于200M的商务光纤,一条不低于200M的备用商务光纤,每条商务光纤含固定IP地址1个,且采用不同路由,保证两条线路不同时中断。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外网出口设备与供应商互联网核心设备或骨干网设备之间平均ping包往返时间不得高于3ms,丢包率不得高于0.3%。
(二)供应商提供两个物理隔离局域网内各不少于 50 台电脑办公上网行为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网站白名单;互联网出口访问控制;具备上网浏览日志查看功能,日志保存不低于180天,具备DDOS防护,入侵防御,木马检测等安全防护功能。
(三)供应商提供单位局域网线路安全排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一年提供两次线路排查服务,并在排查中对现有的网络设备和线路资源进行整理,调试设备参数。
(四)云空间服务,供应商提供不少于100G的单位专用云空间服务,包含不少于50个成员账号。
(五)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完善的服务体系,光纤链路租用期间提供以下(但不限于)技术服务:
1、供应商提供端到端全过程一站式服务。
2、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的故障报修热线,确保本次投标所涉线路按故障处理时限内恢复,确保客户系统的正常运行。
3、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通讯录以及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故障申告服务。
4、在使用租用线路的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均可向供应商申告,供应商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应建立“首问负责制”。
5、供应商应配合交易中心进行线路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6、供应商应商应对光纤链路通信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
7、供应商如需中断光纤链路,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经协商同意后实施,并不能影响用户的正常业务。
8、供应商按用户要求免费提供重要时段的特殊保障。
三、服务期限:租期一年
四、最高限价:不超过3600元/月
五、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有效服务范围营业执照,具有完成项目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对分支机构逐级授权的完整授权链。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23日至 11月27日17时前。
2.报名地点: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科(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28-
******** 3.报名递交资料:联系人身份证、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