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采购的预公告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采购的预公告

各报价供应商:

  为做好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采购,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现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

  二、项目要求

  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每月组织2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上常态化报送运行数据,组织企业填报调查问卷,做好每月数据催报,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

  1.数据催报:按要求于每月25日前组织相对固定的2000家以上福建省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除厦门)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上报送数据。

  2.数据整理:协助起草月度、年度运行监测分析报告;配合提供会议交流材料、工作总结所需的数据分析报告。

  3.需求分析:组织企业填写问卷调查,形成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根据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和热点等变化起草专题分析报告。

  4.其他事项:配合做好企业数据填报疑难解答等工作。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满足项目上述要求所需的专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能力。

  (三)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采购报价单》;

  (二)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于2023年11月27日17:30前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34室,联系人:罗健贤。联系电话:0591-********)。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属于正式采购报价。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及其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2日

标签: 监测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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