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车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重点车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重点车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重点车辆主要指“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和中大型(12吨以上)货物运输车辆,由于其运载对象的特殊性,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果严重,是我国运输管理部门工作的重点对象,以重点车辆管理为出发点,以数据为支撑,结合大数据算法通过技术手段研发重点车辆检测平台,实现重点车辆监控和管理。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平台建设通过采集收费站出入口、收费门架、服务区出入口卡口的牌识数据和相关的抓拍图片等,通过收费车型分析和车辆图像识别,实时获知路段上行驶的“两客一危”车辆和中大型货物运输车辆,以实时数据为基础结合外部数据(交通厅两客一危车辆数据),应用大数据算法模型,开发重点车辆监测平台,关注重点车辆的路段分布和异常驾驶行为。实现车辆驾驶行为分析、车辆画像研究、车辆违规数据分析等功能,并实时将异常行为车辆预警信息同步推送至钉钉提醒。

3、交货期: 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3786弄11号

联 系 人:安洋中

电 话:159*****823

2、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4楼

电 话:05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平台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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